2006年4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粉拳打“沙包”打伤不要赔?
错!律师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

  一则名为“女子发泄服务”的帖子让网友“我不能输”成了媒体关注的对象。
  4月6日至4月10日,在围绕该事件的争论进行得最为火热之时,记者联系到发帖人“我不能输”,与几个突发奇想的年轻人和这个引起巨大反响的“业务”做了近距离接触。

  不为挣钱为交友
  那篇“激起千层浪”的帖子发在3月16日的杭州网论坛,“我不能输”用极为正规的商业语句在该帖子里写道:“为了帮助那些十分郁闷想发泄又找不到出气处的女人,特意准备了一批供您随便打的年轻健男,女士不得打重要部位、不得借助外物、不得用高跟鞋踢、踩、踹,收费为1分钟100元,我方绝不还手。为了保证安全,谢绝男士参加。”
  发帖第二天,“我不能输”就在网上表示,已接到了第一单“生意”,“业务”前景非常不错。
  “我不能输”告诉记者,他在杭州一家公司从事企业营销工作,充当“人体沙包”的是他的一位当过兵的室友,只要按照“三不原则”,一般女孩伤不了他。媒体对该事件的关注程度大大出乎了“我不能输”的预料。
  半个月来,他们共接待了4名“顾客”,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9岁。“这个女孩年龄太小,(我们)减价,只收了(她)80元。”19岁的小“客户”在“沙包”面前哭得很伤心,两个大男孩还手足无措地安慰了她一通:“看着心疼,感觉就像自己的妹妹。”
  4月9日,又有两单“生意”上门,为了劝慰其中一女孩,“我不能输”陪她聊到了大半夜,最终还是没能劝住女孩的拳头。4月10日下午,“我不能输”和室友奔赴约好的地点,充当女孩发泄的“沙包”。

  “沙包”法律问题多
  不签合同,不预先付款,还可以随心打折,“女子发泄服务”看起来更像是场游戏。但面对别人的指责,两个小伙子却不太在意:“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不被议论的。是非法经营吗?我们可不是为了挣钱。客户打来电话,能安慰就安慰,能劝就劝,说实话,我们也不赞成她们动手。”
  要是真被伤到了怎么办?“我们自理!”“我不能输”这样回答。
  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表示,这项“业务”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。
  首先,该“业务”的合法性遭质疑。我国法律明文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一定要通过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审批,取得合法经营资格。“女子发泄服务”显然缺少这一法定程序,从性质上说可归入非法经营行业,工商部门有权对其予以取缔。
  其次,“业务”双方的口头生死契约属于无效的合同。刘涛说,虽然“业务”双方有简单的口头约定,但口头约定难取证,一旦出现意外,将难以确认双方权责。虽然“我不能输”表示伤害自理,但如果出现轻微伤以上伤害,司法部门将有权介入,即使伤者不愿起诉也无法扭转局面。
  刘涛说,除了法律问题,这项“业务”还涉及社会认同问题,交钱就能打人,这个观点容易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。总之,“人体沙包”实在是有违我国的法律规定。本报记者慕容梦漪